郑若骅:基本法第22条不适用中联办 毋须提请人大释法

2020-04-27 21:23

郑若骅出席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
郑若骅出席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今日出席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出来后,回应记者访问时表示,基本法第22条并不适用于中联办,但强调根据宪法及国务院函件,香港直辖于中央,中联办是中央代表,关注本港事务是有权有责,但中联办作为国家机关,需要严守宪法、基本法和本港法律。

郑若骅表示,2007年文件中有写到中联办是中央设立的机构,但同时有提到中联办是在2000年由新华社改名,她不同意文件是错,认为要以整份文件来看就有清楚理解,又指2007年文件与1999年6月的文件一致。郑若骅认为,中联办地位问题,只要冷静整体理解基本法条件就可以了解,毋须提请人大释法。

而被问到如果中联办公开支持某个参与立法会选举的参选人是否「干预」,郑若骅则指,任何人都可以表态支不支持某位候选人,选民有独立权力投票心仪的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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