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忿被交通警開罰單 四川男辱警被行拘罰款
2020-04-22 17:41
四川省一名男子早前因違規泊車,被交通警開罰單後心生不忿,在網上發表辱罵言論,最終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以及罰款500元人民幣(約560港元)。
事發在上周二(14日)晚上7時,雅安市寶興縣一名27歲李姓男子,當時以為交通警已到下班時間,不會檢查街上的違規泊車,因此將車輛停泊在屬於禁停區域的街上後離開。其後,他再次回到車上時,發現自己被開罰單。由於心生不忿,他隨即在微信朋友圈發布侮辱性言論,並留言指「交警隊那個XX,大晚上不下班。」
直到上周四(16日),寶興縣公安局穆坪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獲取線索,轄區內有人因在縣城禁停區域範圍內違規停放車輛被交警部門處罰後,心懷怨恨,遂通過其微信朋友圈發佈侮辱性言論,公開辱罵執法人員。警員經調查後,拘捕該名男子,他亦承認自己的違法行為。最終,男子涉嫌觸犯「侮辱、辱罵執法人員」規定,昨日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以及罰款500元人民幣(約56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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