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科技未成形 中小型律師行卻步

2020-04-21 06:38

高院本月初處理羌宗遙距聆訊。資料圖片
高院本月初處理羌宗遙距聆訊。資料圖片

新型肺炎疫情令法庭停擺,律師收入大減,港府擬以法律科技基金五萬元補貼,助法律界以遙距聆訊形式復工。縱然法院早前已有遙距聆訊進行,惟案件不牽涉證人作供,複雜性較低,加上科技法庭數目少,業界預計遙距聆訊案件有限。再者,律師樓安裝新科技系統後,將增加雲端服務及網絡保安等長期開支,恐成無底深潭,令中小型律師行卻步。有業界直言,土地轉讓、訂立遺囑等非訴訟法律服務,目前需要面對面核實身分,監管機構未有網上核實身分的新指引下,添置科技硬件亦得物無所用。 記者 郭增龍 林紫晴

因應新型肺炎疫情,法庭一度暫停審訊,既令大量案件累積,亦直接影響律師工作。司法機構早前頒布指引,將使用視像會議方式遙距處理案件。本月六日,高等法院處理首宗遙距聆訊,審理一宗家事法庭上訴案。的近律師行訴訟及爭議解決事務部主管關兆明有份參與案件,他指出,其律師行早已設置視像會議配備,故進行遙距聆訊時過程流暢,而對家律師行因無設置相關系統,進行遙距聆訊需花費約八千元租借器材,且只能使用一次。

須增加科技法庭數目

為協助業界配合遙距聆訊發展,政府推出法律科技基金,為五人或以下的中小型律師樓,以實報實銷形式提供五萬元補貼,提升其資訊科技系統,預計下月接受申請,估計將惠及約七百家律師事務所。然而,業界對政府是次資助並不受落。關兆明直言,購買及安裝視像會議配備不便宜,安裝後亦要確保其網絡連接穩定,對小型律師事務所而言,五萬元資助未必足夠,「疫情為業界帶來應用法律科技的契機,但若要普及使用,取決於法庭將接納多少宗網上案件、法院有否帶頭應用,最基本要增加科技法庭的數目。」
此外,目前遙距聆訊在法庭應用範圍亦十分有限。關兆明指出,本月初高等法院處理的兩宗遙距聆訊,分別為上訴案及司法覆核案,均不牽涉證人作供,複雜性較低,「證人出庭作證時,法官會判斷其反應及語氣,用視像或會有所影響。」

資助僅夠買視像設備

司法機構早前頒布的指引,列明遙距聆訊的技術要求。曾查閱指引的香港無科技商會執行委員會委員容志偉表示,相關網速、影片解析度等技術要求不高,又寫明審訊於兩小時內完成、不用證人實時作供,毋須動用高階的視像會議設備,「購買鏡頭、喇叭、米高峰等視像設備及安裝,理論上五萬元資助可覆蓋,惟要確保聆訊順利進行,其網絡連接費用不菲。」

香港律師會創新科技委員會副主席陳曉峰,日前與科技業界商討在律師行添置遙距聆訊軟硬件設備的費用。他指出,本港有三家公司可提供一條龍服務,其中一家收費低於五萬元,換言之基金可全數資助。他正與其餘兩家公司商討調低費用,增加業界選擇。他建議業界把握機會添置器材,「如果業界準備好,我們就有基礎要求法院研究進一步遙距聆訊的可行性。」

不過,遙距聆訊除了設置硬件的費用外,律師樓日後亦會增加系統營運費用。香港零售科技商會副會長梁偉峰指出,若要提升資訊科技設備,只是裝設視像系統並不足夠,中小型律師樓須將電腦升級,將客戶資料庫電子化,甚至將資料存於雲端,短期要訓練員工使用新系統,長遠也須投放資金以維持網絡保安。

未有網上核實身分指引

今次基金資助律師行添置設備的做法,亦令主力從事非訴訟法律服務的律師難以受惠。執業律師蘇文傑指出,現時律師處理土地轉讓、收樓、訂立遺囑及新股上市集資等的法律服務,均要按規定先以面對面形式核實身分,才可完成具法律效力的文件。然而,最近的疫情令海外及內地的客戶無法來港核實身分,即使是香港的客戶,部分亦因為安全考慮,未能面對面完成核實身分的程序,「保守估計業界有一半的客人並非本地人,過去有律師樓出現確診個案後,亦有在家工作安排,要完成程序就更加困難。」

蘇文傑續說,外國有就網上核實身分制定指引,如客戶須在實時遙距視像會面中,展示身分證明文件,並接受律師即時提問。他指出,本港近年發展虛擬銀行後,監管機構始有「電子化認識你的客戶(eKYC)」技術的討論,最近疫症凸顯本港不同專業服務均有發展eKYC的需要,「提供新指引給業界如何網上核實身分,比提供資助更重要。」

此外,港府計畫六月推出「新型冠狀病毒網上爭議解決計畫」,通過一邦國際網上仲調中心(eBRAM)提供網上爭議解決服務,每件案件的索償額須於五十萬元以下,雙方只需各付二百元作為登記費用。eBRAM主席陳曉峰指出,疫情將產生大量與履行合約相關的爭拗,包括商戶應否繳交租金,供應商未能如期付貨是否毀約等爭論,他認為計畫既可為中小微企提供平價的法律諮詢,亦可增加調解員和仲裁員的工作機會。

全文刊《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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