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右紅藍綠》違準確性、煽動仇恨等 通訊局嚴重警告港台
2020-04-20 19:19
通訊局審議公布,去年11月20日在港台電視31及31A台播放的電視節目《左右紅藍綠》的投訴,通訊局認為有關節目的準確性、煽動仇恨、公平及個人意見節目中真實資料的投訴成立,並決定向港台發出嚴重警告,敦促它嚴格遵守《電視節目守則》中的相關條文。
港台發言人稱,港台尊重通訊局的裁決。早於通訊局轉介上述投訴之前,該節目已移除網上版本。
有347名公眾人士投訴節目,指節目主持在評論警方於中大和理大校園與示威者發生衝突期間所採取的行動時,其言論歪曲事實、毫無根據、屬誤導、偏頗、欠持平及誹謗、煽動對政府、警方的仇恨,以及認同、鼓吹示威者的暴力、違法行為。投訴指節目只集中講述和誇大警方使用的武力,但對示威者在過去數月對警方的暴力行為和破壞行為視若無睹。港台作為公共廣播機構,未有事先核實主持的言論是否真確,便播出該等偏頗、抹黑和具煽動性的言論,屬不負責任。
通訊局認為,港台的解釋不可接受,港台似乎輕易地全盤接受來自互聯網上其他媒體報道、文章或意見的未經核實和間接資料,而沒有自行查證事實。作為廣播機構,港台實有疏忽職守之嫌。由於主持對警方的批評及指稱異常嚴重,港台理應格外審慎和仔細,確保主持的意見是基於準確的事實。儘管該預錄節目的製作時間緊迫,以及有關事件的發展迅速和混亂,亦不能免除港台,在決定有關資料及所配上的片段是否適宜播出前,嚴格查證事實的責任
主持的部分言論與資料原文意思不符、互相矛盾或歪曲資料原文的意思。港台只需稍作查核,應可發現有關情況並糾正主持,但並沒有這樣做。港台應可於事後作正式澄清、更正及提供補充資料/詳情,以修正節目中出現的與資料原文意思不符、互相矛盾或令人混淆之處,然而港台並沒有作出任何以上行動;以及儘管港台在陳述中指其製作團隊已修訂講稿,以確保節目質素,但港台沒有說明已採取的具體行動或有何措施確保節目符合有關規定或確保節目質素,亦沒有提供詳細資料;通訊局有理由相信港台沒有盡一切合理努力確保節目中的真實資料準確無誤,以及在節目播出前從各方蒐集資料以查證主持所作出的嚴重指稱是否屬實;煽動仇恨、公平和鼓吹違法行為。
通訊局提到,如港台所述,仇恨實屬主觀感覺;主持只是表達他對警方的憤怒,但他並沒有在節目中提及或建議對警方作出任何行動。然而,通訊局認為,近期社會事件引起公眾廣泛關注,廣播機構務必小心謹慎和不偏不倚地處理有關該等近期社會事件的報道和評論。通訊局認為,整個節目刻意使用非常強烈的措辭,例如「血腥圍攻」、「滅絕對方」、「瘋狂開槍」、「比ISIS更恐怖,近乎無血性、無道德」、「以市民同埋學生作為活靶」、「報復式廝殺平民」、「恐嚇市民」、「有戒嚴同埋戰爭之實」及「面臨生化危機」,將警方的行動妖魔化,把警方與聯合國所譴責的恐怖分子組織相提並論,並聲稱警方的行動導致社會陷入危急局面,然而,節目未有具體證明這些嚴重的指稱。
該等言論很可能會引起對警隊的仇視,而當中更有部分似乎是基於失實歪曲的資料或根本毫無理據。儘管有關言論由嘉賓主持發表,而港台亦聲稱主持的言論不代表其立場,這不能免除港台責任,港台仍須確保其節目完全符合業務守則內相關條文的規定。考慮到節目的整體表達手法和當中發表的評論及意見,尤其是節目內容只針對警方被指採取的行動而沒有交代有關行動的背景,以及主持的言論似乎是基於互聯網上歪曲失實的資料或個人意見而沒有引述資料來源,通訊局認為主持在節目中的言論不負責任,可視為仇恨言論,煽動對警隊的仇視,對警方不公平,以及可能令警方聲譽受損。
建立時間:1754
更新時間: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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