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被申請破產親自打官司 邱美琪決定賣清水灣物業還債
2020-04-06 13:35
亞洲電視董事局前主席、已故遠東集團創辦人邱德根的女兒邱美琪,因未有還款500萬美元而遭入稟申請破產,其破產呈請今在高等法院處理。邱美琪親自上陣打官司,並稱自己自己有能力還款,亦有權得到其亡父邱德根遺產的十六分之一,提出讓呈請方親自要求其繼母邱裘錦蘭提早分家產,呈請方拒絕其建議。三方經過一輪商討後,邱美琪最終決定盡快賣出其名下清水灣物業,以賣樓還債的等形式來盡早了結官司及避免破產,陳靜芬法官亦把裁決押後處理。
呈請方V Capital Limited的律師指,邱美琪利用其位於清水灣的住宅,取得共值1.5億萬元的四筆按揭貸款,但一直不向呈請方提供貸款協議的證明文件。呈請方指邱借貸過億,又因旗下上市公司有穩定收入,亦家住清水灣豪宅,但卻一分錢也沒有用來償還債務。呈請方又指邱美琪聲稱獲得亡父邱德根遺產的十六分之一,但其繼母邱裘錦蘭則不願透露遺產價值,令挪用遺產來還償的方法難上加難。
邱美琪今解聘其律師團隊,親自上陣處理其破產案件。她指呈請方的說法破壞其信譽,亦澄清她僱用律師團隊時把所有有關文件交予律師團隊,故誤以為呈請方已有該些證明文件。邱美琪指此官司已令她生活水平大幅下降,而她居住在清水灣物業長達14年,以1.8一億元放盤一直不願降低價格而未能出售,她認為其破產申請事件遭傳媒大幅報導後,令買家錯誤以為日後將低價發售導致物業至今未能成交。
邱美琪力申以她所應得的亡父邱德根十六分之一遺產是最佳辦法,不希望自己破產又無家可歸。她一度面紅耳赤、欲哭無淚地指她迫不得已入稟高等法院要求其繼母早日分家產,只希望案件早日完結,而涉案欠款不用愈滾愈大。法官則認為目前最實際可行的方法是以較低價賣樓還債,故一切在邱的掌控之中。邱休庭考慮片刻後決定接納法官建議。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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