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涉11.10八區開花 兩青年准保禁足旺角一帶

2020-03-14 12:32

被告陳譽天(穿牛仔褸)。葉君怡攝
被告陳譽天(穿牛仔褸)。葉君怡攝

去年11月10日有示威者發起「八區開花」抗爭活動,事隔4個月,警方再拘捕兩名青年,分別控以非法集結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今押至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兩案同獲准押後至5月8日答辯,期間索取法律意見及文件,被告可以有條件擔保候訊。

兩人須交出5000元保釋金、期間不得離港、交出旅遊證件、守每晚宵禁令、每周往警署報到一次、如地址有更改,須於24小時前通知警方,及須禁足西洋菜街、通菜街、山東街、亞皆老街等一帶。

報稱任售貨員的何啟謙(21歲)被控於去年11月11日在彌敦道與山東街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集結在一起,作出騷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出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或害怕他們會藉以上的行為激使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學生陳譽天則被控於同日在旺角亞皆老街及彌敦道管有兩支黑色噴漆,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該物品,以損壞另一人的財產。

法庭記者:葉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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