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研消費稅裹足 拓稅基失最佳時機
2020-03-11 07:48
港府事隔十五年再現財赤,令擴闊稅基的討論再次放上枱面。早前財爺陳茂波表明不排除開徵消費稅,獲本港學者及稅務專家認同,並指出目前逾一百六十個國家設有消費稅,加上稅收受經濟環境影響較少,屬穩定稅種,理應一早推行。分析港府○六年推行消費稅的失敗經驗,專家以新加坡為例,當地由諮詢至推行歷時多年,詳述新稅的重要性,以及加稅後的補償措施。不過,專家坦言目前政經環境不穩,預計開徵新稅阻力較大,慨歎香港浪費了過去十年的最佳時機。記者 郭增龍 李卓穎
上月發表的《財政預算案》預計,一九至二○年度將出現約三百七十八億元赤字,是本港十五年來首度出現財赤。比較去年及今年的《預算案》,政府原本預計一九至二○年度的入息及利得稅收入為二千三百五十九億元,惟今年的修訂預算已大幅減至一千九百三十九億元,相差達四百二十億元。
直接稅比率「不正常地高」
經濟不景導致政府收入大減,同樣是港府在二○○○年起連續四年錄得財赤的原因。中大會計學院高級講師李兆波指出,港府收入約四分一來自利得稅、一成多來自薪俸稅、三成多來自與土地相關的收益,形容這三項稅收的比率與外國相比是「不正常地高」,一旦經濟環境欠佳,稅收將會大減,因此有必要設立收入不易受經濟環境影響的穩定稅種。
事實上,港府早在○一年推出《擴闊稅基 改善稅制》的諮詢文件,提出十三項增加稅收及擴闊稅基的方案,包括開徵資產收益稅、利息稅、股息稅、消費稅等。○六年,時任財爺唐英年就開徵稅率為百分之五的「商品及服務稅」展開公眾諮詢,其後在商界及市民一片反對聲音下撤回方案。安永香港及澳門地區主管合夥人陳瑞娟認為,當時公眾明白本港稅基狹窄的問題,但本港準備工夫不足,令開徵新稅的想法不足數月便已壽終正寢。
○六年研新稅欠準備難產
她以新加坡為例,當地的消費稅於一九九四年推出,但早在一九八六年,政府已強調不可單靠直接稅為財政收入。九十年代初更動員政府多個部門,舉辦逾千場講座及對話,既講解新稅項的重要性,更清楚說明新稅推出同期,利得稅率將會調低,亦有專為低收入人士提供補貼,「新加坡最近決定延遲加消費稅,但早在決定加稅前,亦準備了六十億新加坡元的援助配套。」
反觀香港,當年港府在諮詢期三個月後,始因應民意反彈,拋出一籃子「利誘」方案,包括減薪俸稅率、落實小班教學、增加大學學位名額,甚至考慮將公共交通、醫療、政府等基本服務豁免收取消費稅,惟最終難以挽回民意。
除了消費稅外,資產收益稅亦是另一選擇。陳瑞娟認為,兩者均為全球常見稅種,若以稅收穩定性比較,則消費稅稍勝一籌,「資產增值受經濟影響,經濟差會令資產收益稅減少,消費稅的影響則較少。」
消費稅較資產收益稅易行
中大經濟學系副教授莊太量認為,本港作為國際金融市場,可通過股票印花稅,徵收到更多稅款,「目前每宗交易只須繳納百分之零點一的印花稅,即使稅率提高一倍也不算多,但隨之而來可能有四五百億元進帳。」他認為,此稅項可被視作無痛稅,不買股票就不受影響,加上本港乘着滬港通及深港通的優勢,坐擁比新加坡更大的金融市場,徵收相關稅項的潛力也較大。
不過,香港稅務學會前會長兼顧問委員會主席王銳強指出,二十年前的股票印花稅稅率曾為百分之零點五,其後為增加本港股票中心的競爭力而逐步降低,他認為股票印花稅調整稅率後,較難有對應方法減低對市場的影響。
可予基層消費津貼或豁免
外界關注本港徵收消費稅將影響基層,甚至進一步衝擊目前已相當疲弱的零售市道,王銳強認為,政府可為基層提供消費津貼,豁免食品、教育等必需品的稅收,「消費稅相比金融稅而言,較易想辦法抵銷其影響。」他續說,消費稅或為遊客帶來不便,但只要參考日本等退稅制度及流程較完善的國家,未必完全不可行。
縱然陳瑞娟支持開徵消費稅多年,但她直言,財政穩健及政治環境穩定時開徵新稅的阻力較少,慨歎港府錯失過去十年的時機。
李兆波則認為,港府應借此機會,全面檢討由一九七六年沿用至今的《稅務條例》,除了研究可以開徵的新稅項,亦可考慮改善報稅程序,降低收稅成本,「香港是稅前支薪,要求市民自己報稅,中間有很多程序,未來可以考慮外國稅後支薪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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