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未能達致毫無合理疑點舉證 地盤工獲撤控及批訟費

2020-02-26 12:57

曾朗軒獲撤控罪。
曾朗軒獲撤控罪。

民陣「元旦大遊行」期間,9人分別涉嫌藏有槌仔、鎅刀、雷射筆、防毒面具等工具,遭起訴管有工具作非法用途等罪,其中一名年輕地盤工今於東區裁判法院獲撤回控罪,且獲批訟費。他坦言自己「比其他手足好好彩」,更透露其被扣押灣仔警署期間,多次遭便衣及軍裝警員「chok講嘢」近20多小時,更被用粗口恐嚇「邊X個都保你唔到!耶穌都保你唔到!」。

控方明言本案未能達致毫無合理疑點的舉證,故申請撤回控罪,並反對辯方的訟費申請,稱被告曾朗軒(19歲,地盤工人)自招嫌疑,他所攜帶的物品中有眼罩、防毒面具、玻璃樽、砂糖、火機等,質疑他參與一個合法的遊行何需帶同上述物品。惟辯方強調該些屬普通物品,控方未能證明曾有意圖使用,加上曾於調查過程中行使保持緘默的權利,並無誤導警方或自招嫌疑,終獲裁判官香淑嫻批出訟費1萬8千8百元。

曾朗軒斥責控方有誣衊之嫌,惟最終獲撤控「比其他手足好好彩」。他更透露當時被扣押灣仔警署期間,多次表明「無嘢講」,惟約5名便衣及軍裝警員仍言語轟炸近20多小時,期間引導他招認或恐嚇,如「X你唔好扮哂嘢」、「x你老母!邊X個都保你唔到!耶穌都保你唔到!」及「你依家唔講大個諗返就覺得自己戇X」等等。

曾朗軒原被控於今年1月1日在軍器廠街天橋上管有一個空玻璃樽、一包砂糖、兩個火機、一個3M防毒面罩、一卷保鮮紙、兩對手套、七個黑色口罩、兩個護目鏡、一個黑色背包、一件藍色風禮和一個黑色頭套。其餘被告則為任浚銘(19歲)、陳景勝(27歲)劉傑寧(24歲)、馮志強(39歲)、許翹灝(19歲)及林子龍(19歲),眾案件將於2月27日至3月26日再訊。

法庭記者:葉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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