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哈薩克斯坦籍浸大生被控藏武 羈押近兩月終獲保䆁

2020-01-15 17:19

哈薩克斯坦籍的浸大學生涉於理大衝突中,管有內含易燃液體的汽油彈,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裁判官一度要求調高保釋金及其母須留港照顧被告,方考慮批出保釋令。惟再次開庭後,控方突稱警方有意加控較嚴重的暴動罪,並已交予律政司考慮,遭羈押近兩個月的被告終獲准擔保外出至下月26日,期間等候相關鑑證報告及索取法律意見。辯方稱被告於8月下旬才來港,並不清楚反修例示威狀況。

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下令被告交出1萬元保釋金、母親人事擔保1萬元、兩名浸大教授分別兩萬元人事擔保、不可離港、與母居於浸大賓館、守每晚宵禁令、每周往警署報到及禁足彌敦道及佐敦道等一帶。

男被告Nukpi Abilkaiyr(19歲)被控於去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與佐彌道交界近燈柱DF0437A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汽油彈。

法庭記者:葉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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