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名師涉賄考評局助理獲DSE試題 考評局職員:聘書指洩密須負刑責

2020-01-14 16:34

現代教育英文科補習名師劉冠華Kris Lau,涉嫌以1000元報酬獲取文憑試試題案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庭上傳召考評局職員作供,指出聘書上列明違犯保密協議須負上刑責,而原則上亦不得向未經授權人士披露。

現年44歲英文科導師劉冠華(Kris Lau)及考評局前評卷助理黃子軒(20歲),分別由大律師馬維騉及王興偉代表。兩人被控於17年4月17日至5月13日期間,劉向黃提供1000元報酬,以換取17年文憑試英文科卷三,即聆聽及綜合能力考試卷的機密資料。

庭上繼續由時任考評局發展助理總經理蔡筱坤作供,王大狀問及評卷員簽訂的保密協議是否有例外情況或詮譯空間。蔡回覆指,除老師擔任評卷員,而需知會校方,否則不得向其他未經授權人士透露詳情。蔡又舉例,若干年後流出評分參考,有人透露自己曾擔任評卷員亦屬違規。王大狀追問保密協議是否有需細究的地方,蔡未有正面回應,僅稱考評局未曾向評卷員提訴,故不知其處理手法。

蔡表示,由於劉的Facebook帖文稱「我係無間道」,加上內容提及到只有評卷員方得悉的資訊,故有合理懷疑劉有向黃提供利益,但坦承沒有證據證明。

考評局發展總監王鍏作為控方證人出庭,她供稱聘請評卷員時會發放一份聘書及一份指引,王大狀質疑指引中未有提及一旦違反保密協議,須負上刑責。但王鍏反駁指,指引未有「白紙黑字」寫出,但正常人都會知要負刑責。盤問下,王鍏不否認任評卷員的學生,理解程度有高低。控方澄清,聘書中列明如破壞保密協議,除有機會被解僱外,還會被控違反《考評局條第15條》及《防止賄賂條例》。聆訊明續。

法庭記者:葉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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