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中大生及17歲知專生涉管有攻擊武器 獲准保釋

2020-01-10 12:28

反修例風波未平,去年11月18日一名中大男學生涉在理工大學對開攜有汽油彈,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另有一名17歲知專男學生,在旺角瓊華中心外帶有摺刀及鐵錘,被控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兩人一直還柙,今早分別在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外出。法官潘兆童聽取陳辭後准兩人以2萬及5萬元保釋外出。

現就讀中大物理系23歲男學生張展銘,被控於去年11月18日,在紅磡暢運道一個巴士站外管有即汽油彈。他今獲准以現金1萬元,中大教授及講師兩人各以2萬元人事擔保外出候訊,期間不得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須每周報到3次、居住在報稱地址及守晚12朝6的宵禁令。

另外一名17歲被告唐綽謙,為香港知專設計學院學生,控罪指他於上月25日在旺角彌敦道628號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及合理辯解攜帶攻擊性武器,即一把摺刀及兩把鐵錘。他獲准以保釋金 2萬元外出,同樣不可離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每周到警署報到3次,除了要守晚11朝6宵禁令外,亦不可踏足朗豪坊一帶。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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