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馮程案資料】判囚上訴遭駁回 吳文遠獲准保釋至下月底

2020-01-10 11:55

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於16年透過電台節目及社交平台等渠道,向公眾披露時任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是廉政公署受調查人身份等資料,前年被裁定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等資料」罪成,判囚4個月。吳文遠其後不服定罪和刑期上訴遭駁回,今再到終審法院的申請保釋許可,最終暫批出保釋令至下月28日,期間讓上訴委員會考慮是否以書面或聆訊處理,其定罪及刑期上訴。

辯方大律師郭憬憲指,從吳文遠的facebook專頁的上文下理可見,他披露有關資料目的是提高知名度。惟常任法官張舉能及答辯方陳律師均稱,在原審及裁判法院階段均以爲公眾利益此點抗辯,變相令終審法院沒有獲下級法院的協助。

陳律師又指,本案只涉事實裁斷,完全不涉及重大及具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觀點,故沒有對吳文遠造成不公。

常任法官張舉能認為,現階段不適宜評論其上訴理據是否充分,加上刑期本身不長,故顧及公平的情況下批出保釋許可。吳文遠獲准以現金三萬元保釋、居於報稱地址、每週一往警署報到,及獲准離港不多於兩星期。

法庭記者:葉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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