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參選無提交選舉申報書 工料測量師認罪辯稱違失單據
2020-01-06 16:05
廉署日前落案起訴一名在2016年選舉委員會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界別分組選舉中落敗的候選人,控告他涉嫌沒有按照《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規定,於選舉後30日內提交選舉申報書。被告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控罪,他在庭上表示自己因違失單據才拖延遞交申報書。案件將押後至1月20日判刑,以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被告文志泉透過代表律師稱,自己在2016年選舉結束後,由於大意違失單據,其律師又沒有相關經驗,故將文件一直拖延。他表示估計2016年選舉開支約3萬元,且從未接受捐款。
辦方求情時指,文志泉事後已深感後悔。他又呈上多人撰寫的求情信,包括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議員謝偉銓,信中對被告的貢獻及工作態度予以肯定。
裁判官徐綺薇提醒,不應低估案件的嚴重性,又指出指申報書的目的,是為確保選舉能以公平、誠實及公開的方式進行。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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