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参选无提交选举申报书 工料测量师认罪辩称违失单据

2020-01-06 16:05

廉署日前落案起诉一名在2016年选举委员会建筑、测量、都市规划及园境界界别分组选举中落败的候选人,控告他涉嫌没有按照《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规定,于选举后30日内提交选举申报书。被告今日在观塘裁判法院承认控罪,他在庭上表示自己因违失单据才拖延递交申报书。案件将押后至1月20日判刑,以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

被告文志泉透过代表律师称,自己在2016年选举结束后,由于大意违失单据,其律师又没有相关经验,故将文件一直拖延。他表示估计2016年选举开支约3万元,且从未接受捐款。

办方求情时指,文志泉事后已深感后悔。他又呈上多人撰写的求情信,包括建筑、测量及都市规划界议员谢伟铨,信中对被告的贡献及工作态度予以肯定。

裁判官徐绮薇提醒,不应低估案件的严重性,又指出指申报书的目的,是为确保选举能以公平、诚实及公开的方式进行。

法庭记者:张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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