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海恩何俊賢獲委任廉署投訴委員會成員 為期兩年

2019-12-27 21:29

何俊賢(左)及容海恩(右)獲委任為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的成員。資料圖片
何俊賢(左)及容海恩(右)獲委任為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的成員。資料圖片

政府今日宣布,行政長官委任及再度委任4個廉政公署諮詢委員會(即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防‍‍止貪污諮詢委員會和社區關係市民諮詢委員會)以及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的成員。有關任期均由2020年1月1‍‍日起生效,為期兩年。

當中,新獲委任的成員包括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漁農界立法會議員何俊賢、新思維主席狄志遠,以及前申訴專員公署專員劉燕卿。4人均為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的新委員,而立法會議員林健峰則獲續任委員會的主席。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監察廉政公署處理公眾針對該署所作不涉及刑事的投訴,檢討廉政公署可能會引起投訴的程序及措施,並在有需要時提出建議。

另外,行政長官再度委任歐陽杞浚及楊逸芝為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的成員。行政長官再度委任鄧國斌為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的主席。歐敏兒及陳寶珊亦再度獲委任為該會的成員。夏雅朗亦獲委任為該會的新成員。該諮詢委員會負責監察廉署的調查工作,審議廉政公署接獲的投訴及進行的調查,以確保這些投訴和調查工作能有效和迅速地獲得處理。委員會亦會就廉政專員發出搜查令、疑犯獲保釋超過6個月,以及歷時超過一年或需要大量資源的調查個案作出審查。

在防止貪污諮詢委員會,東華三院執行總監蘇祐安獲委任為該會的新成員,該會負責聽取及要求廉政公署報告有關政府部門、公共機構及私營機構可能助長貪污的工作常規及程序,並向廉政專員建議應予以審查的項目及相關優次。而在社區關係市民諮詢委員會,行政長官再度委任唐偉章為社區關係市民諮詢委員會的主席,其他再度獲委任的成員為陳心愉、莊偉茵、劉志權及王政芝。該委員會就爭取公眾支持打擊貪污及教育市民認識貪污的害處,向廉政專員建議適當措施。委員會亦會監察公眾對廉政公署工作的回應及市民對貪污所持的一般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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