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涉藏40支汽油彈打火機等保釋被拒 官指控罪嚴重

2019-11-07 16:04

被告的士司機曾偉龍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被捕。 資料圖片
被告的士司機曾偉龍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被捕。 資料圖片

警方於10月20日在大埔截查可疑車輛時,發現沒有載客的的士上有40支汽油彈、3樽汽油及2個打火機,聲稱在休息日接生意的的士司機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安排在12月18日再訊。司機今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陳慶偉法官聞畢雙方陳詞後表示控罪嚴重,一旦罪成司機需面對長期監禁,故拒絕其保釋申請。

報稱任職的士司機的31歲被告曾偉龍,被控於2019年10月20日在‪大埔露輝路近汀角路交界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共‬40支汽油彈、3樽汽油和2個打火機。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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