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李家超指6月9日衝突32人被捕 有警員重傷仍休假

2019-10-30 15:56

示威者6月9日深夜與警方爆發激烈衝突。資料圖片
示威者6月9日深夜與警方爆發激烈衝突。資料圖片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回應立法會議員楊岳橋議員提問時指,截至10月17日,警方就6月9日的事件共拘捕32人,包括30男2女,年齡介乎18至41歲,涉嫌非法集結、襲警及阻礙警員執行職務等罪行。當晚行動中共有8名警員受傷,其中一人被示威者踢倒致頭部及眼部嚴重受傷,現時仍因傷休假中。

李家超解釋,6月9日的事件中,警員在面對眾多暴力衝突及大批暴力人士時,為制止這些違法及暴力行為,使用了胡椒噴劑、催淚水劑或警棍。就當日情況,警方綜合記錄當日晚上至翌日凌晨時分在政府總部及附近一帶曾使用胡椒噴劑及警棍的事件,並已收到相關的武力使用報告。


李家超指,警隊現時已將部分《警察通例》上載至警察公眾網頁供公眾查閱。至於包括《程序手冊》等其他沒有公開的命令或守則,若被公開,可能會影響警隊行動的有效運作,以及警方防止和偵查罪案的工作。

保安局長李家超。資料圖片
保安局長李家超。資料圖片
示威者6月9日深夜與警方爆發激烈衝突。資料圖片
示威者6月9日深夜與警方爆發激烈衝突。資料圖片

李家超指,大約6月10日凌晨,大批示威者在立法會示威區、立法會道、添美道、夏慤道及龍匯道一帶非法集結,並作出種種違法行為。部分示威者破壞立法會停車場的車閘、拆毀立法會示威區的鐵馬、毀壞公物,堵塞附近主要道路,並向警方投擲雜物,企圖使用拆毀的鐵馬暴力衝擊警方防線及搶奪已被警方拘捕的疑犯等。

示威者6月9日深夜與警方爆發激烈衝突。資料圖片
示威者6月9日深夜與警方爆發激烈衝突。資料圖片
示威者6月9日深夜與警方爆發激烈衝突。資料圖片
示威者6月9日深夜與警方爆發激烈衝突。資料圖片

在多次警告無效下,警方因應當時的整體情況及實際需要,決定使用所需最低程度武力進行驅散和控制場面。在行動中使用胡椒噴劑、警棍等裝備以驅散人群及阻止衝擊。

胡椒噴劑或催淚水劑屬警方可使用的武力之一,目的是使在前線衝擊警方防線的人或有暴力行為的人盡快停止衝擊或暴力行為。警棍屬警方可使用的武力的另一選項。所有配備胡椒噴劑、催淚水劑和警棍的前線人員都須接受適當訓練。警員要確保相關的武力使用符合使用所需最低程度武力的原則。

在今年6月初至10月初的四個月,香港有超過400宗因修訂《逃犯條例》引發的示威、遊行和集會,當中暴力場面的頻繁及警務人員的動員人數,均有別於一般或單一武力使用事件。在此等混亂及嚴重暴力場面期間,警方會以事件宗數為單位向公眾交代有關胡椒噴劑、催淚水劑及警棍的使用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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