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屍案】特赦證人供稱曾借工作證及護照給首被告潛逃台灣

2019-10-21 15:02

被告曾祥欣(阿T)。資料圖片
被告曾祥欣(阿T)。資料圖片

2016年荃灣工廈石棺藏屍案今在高等法院續審,兩名均遭首被告騙財的朋友今出庭作供,其中一人曾為了1000元「車馬費」而借出自己的護照,供首被告潛逃往台灣時租屋用;而首被告中學同學則相信對方,付10萬元即可獲得哈佛的學士學位,從而被騙去5萬元。

三名無業被告為27歲曾祥欣(阿T)、22歲劉錫豪(阿豪)及24歲張善恒(阿K),3人否認於2016年3月4日在荃灣灰窰角街DAN6工廈單位內,謀殺男子張萬里(阿 J)。

另一特赦證人廖健國供稱,他於2007年認識阿T。阿T建議他借錢投資,廖言聽計從,遂從大眾和安信財務公司借了15萬元,並將款項交予阿T。但對方於3個月後表示投資經紀「走咗佬」,15萬元亦化為烏有。但阿T隨後又著廖從星展銀行借貸20萬元,表示可為他還清早前的債項,廖又信以為真,把借來的20萬給予阿T,自己則只拿過當中的8000元。最終廖只能依靠父親幫助下還清該筆20萬債項。

廖又指,阿T曾致電向他要求借出工作證,以申請工作證明,亦曾向他借護照以在台灣租借住宿,結果他亦因為想收到11萬元投資失利的賠償支票,及1000元車馬費,兩次均依阿T所言借出工作證及護照。

阿T的中學同學伍健華作供指,約於2008年經阿T介紹認識死者阿J,當時得知阿J從事「炒窩輪」。阿J於2010年提議伍給他5萬元作「炒窩輪」賺錢,伍聞言亦有照做,惟阿J其後失去聯絡人,5萬元亦不知去向。

他續指,阿T之後又向伍表示,哈佛大學推出了遙控課程,只需約10萬元讀畢課程後就可獲得哈佛的學士學位,伍聞言亦給予5萬元予阿T,但對方只給了他「一本好厚嘅會計書」。

法庭記者:陳楚琨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