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案控方陳述 為確保邊境安全有權盤問
2019-10-02 12:32
華為副董事長兼首席財務官孟晚舟終止引渡法庭聆訊,周二繼續由控方陳述。對於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官員扣押孟晚舟手機等電子設備,控方指加國《海關法》賦予CBSA官員扣押、獲取密碼及搜查內容的權力,這並非刑事調查行為,加拿大《自由及人權憲章》不能成為當事人的對抗理由。CBSA官員為國家安全考慮,對涉及外國刑事犯罪指控,必須也有權完成獨立檢查,而且該權力不受限制。不過,控方就承認將密碼交給騎警屬於過失行為。孟晚舟周二在離家前去法庭時,祝賀中華人民共和國70周年國慶,並說:「無論我們在哪裡,我們的心永遠同我們的祖國在一起」。
此案周二繼續在溫市中心卑詩最高法院進行聆訊,孟晚舟身著紅色連身裙及黑色大衣出庭。中國駐溫副總領事王承軍等領事繼續前來旁聽,而當日下午中國駐溫總領事佟曉玲也到庭旁聽表示關切。孟晚舟的丈夫劉曉棕及加拿大華為公司發言人豪斯(Benjamin Howes),也來到法庭旁聽。
孟晚舟的律師團隊認為她被拘捕前,遭CBSA官員盤問近3個小時顯示加美執法者「共謀」隱秘調查,由此侵犯了孟晚舟的憲法權利,周二控方繼續給予反駁。法官霍姆斯(Heather Holmes)曾問控方,即然已知孟晚舟將被拘捕,CBSA官員為何還要檢查及盤問?控方律師馬祖博(Diba Majzub)表示,加拿大《海關法》第16條及第99-1A條,明確賦予CBSA官員扣押及搜查手機的權力。儘管孟晚舟在加拿大並未涉嫌犯罪,但CBSA有責任嚴肅對待外國的刑事犯罪指控,而CBSA對孟晚舟的檢查,恰恰證明了他們在履行職責。
控方稱當日無論孟晚舟是否被准許進入加國,她一定會被拘捕,但這必須由警方執行且須等待CBSA完成檢查程序。控方在呈遞法庭的文件中,提供多達150宗過往CBSA官員參與調查,但沒有執行拘捕的案例。馬祖博說,加拿大的海關及移民檢查,與刑事犯罪調查有清楚的法律界限,在達到刑事犯罪調查的標準前,憲法權利與此無關。他說:「此案並不涉及加拿大的刑事調查,他們(CBSA官員)在決定孟晚舟是否可以進入加拿大時,他們可以按自己需要行動。」
控方再次指出此案加國執法者與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合作完全合法,馬祖博更舉去年一宗個案為例,指韓國一詐騙疑人逃來加國欲申請難民,CBSA官員就直接與住加拿大的韓國領事見面,獲得韓國司法部門發出的拘捕令。不過,馬祖博強調CBSA一定要完成獨立調查,這就是拘捕孟晚舟前CBSA完成的程序。
馬祖博在庭上承認,CBSA官員在盤問孟晚舟後將她電子設備的密碼交給騎警是一個錯誤,但CBSA官員此後發現該錯誤,並通知騎警該密碼不能被使用及分享,因為該密碼是在CBSA檢查程序中獲得。不過,馬祖博就表示該過失並非蓄意行為,不能因此做出CBSA整個檢查程序虛假不合法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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