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警反對十一遊行集會申請 民陣將提上訴
2019-09-27 18:26
本港反修訂《逃犯條例》示威衝突持續3個月未平息,民陣發起於10月1日舉行遊行,下午1時集合,2時出發步行至中環遮打道行人專用區,獲警方反對。民陣其後在社交網上發文回應,指將會提出上訴。
警方指,警務處處長認為有需要為維護公共安全全,公共秩序及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並考慮其他因素,而禁止此公眾集會及反對此公眾遊行。警方指,自今年6月起,民陣和多個不同團體曾就相同或類似目的在香港各處舉辦公眾集會及公眾遊行,在相關公眾集會及公眾遊行期間或結束後,相關地點及其附近一帶的道路,屢次有參與人士,市民,記者及警務人員因衝突或暴力事件而受傷。部份示威人士不但作出暴力行為、縱火和大範圍堵路,更使用汽油彈、鋼珠、磚頭、長茅、鐵通,以及各類自製武器大規模破壞公物,破壞社會安寧,及令他人受傷。
警方又指,擬舉行的公眾集會及公眾遊行的地點十分接近容易受衝突或暴力事件影響的高風險建築物,當中包括天后港鐵站、銅鑼灣港鐵站、灣仔港鐵站、灣仔警察總部、金鐘港鐵站、中環政府總部、中環港鐵站、禮賓府及终審法院等。基於近日社會的不穩氣氛,以及於集會或遊行期間或結東後所發生的衝突事件日趨暴力,警方經審慎評估後,有理由相信這次公眾集會及公眾遊行的部份參與者很可能會偏離原定的集會地點及遊行路線,並對高風險建築物進行暴力的破壞行為。
建立時間: 1826
更新時間: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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