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涉7.13上水非法集結及襲警 陳浩天准保釋守宵禁令

2019-09-27 16:00

陳浩天獲准以現金1萬元保釋。
陳浩天獲准以現金1萬元保釋。

逾3萬市民於7月13日發起「光復上水」遊行活動,以抗議當區水貨客過多問題,活動然後演變成衝突。已被取締的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涉嫌當日遊行後與約百名人士佔領馬路,和推撞便衣警員的頭盔,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和襲警罪。案件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訊。被告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以待進一步調查,不反對被告保釋。裁判官將案押後至12月4日再訊。

陳浩天獲准以現金1萬元保釋,每周須到警署報到一次,除指定日子外,須每晚午夜遵守宵禁令。裁判官沒有禁止他離境。

29歲報稱無業的陳浩天被控本年7月13日在上水新運路和智昌路交界,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非法集結在一起。他亦涉嫌在同一場合襲擊警署警長陳國深。

根據控方案情,根據警方當時的不反對通知書,7月13日光復上水遊行活動應約4點50分完結,但仍有過百名示威者於下午5時30左右,堵塞上水新運路。被告涉嫌和其餘10名示威者尾隨4名便衣警察,期間發生暴力事件,而事主陳國深的頭盔遭人推撞了一下。其餘人士隨即蜂擁而上,涉嫌襲擊該4名警員達20分鐘。

辯方石書銘大律師冀裁判官,批准被告無須遵宵禁令和允准他在指定日子離開香港。鑒於近日示威活動經常蔓延至深夜,控方要求宵禁令,控方又提到被告於上月1日連同其餘7名男子因牽涉另案,在火炭以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被拘捕,但警方釋放被告且至今仍未決定會否起訴。

辯方反駁指,就該案而言,涉案的攻擊性武器只是棍和鋼珠。警方於8月1日上門調查在火炭的涉案單位,恰巧被告身處現場。警方在單位內搜出棍和鋼珠,但沒有在陳浩天身上搜出武器。

辯方又指,被告自由身工作,定期為報章寫專欄。早前他已分別安排2個離境行程,分別在今日至30日,和下月2日至4日。行程包括舉行演說活動和參與遊行。裁判官批准被告於上述日子離境,但在餘下日子仍保留控方要求的宵禁令。

法庭記者:蕭文軒

建立時間15:05
更新時間16:00

陳浩天准保釋,離開法院。
陳浩天准保釋,離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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