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男店主肥又矮又樣衰 精神分裂婦淋潑鏹水還押候判

2019-08-29 12:50

案發後警員到該商鋪調查。資料圖片
案發後警員到該商鋪調查。資料圖片

26歲患精神分裂的無業女子去年涉兩度戴上口罩到深水埗欽州街西九龍中心七樓,向一名與她素未謀面的水晶飾物店男店主淋潑鏹水,事後逃離現場。女被告指是因為店主「又老,又肥,又矮,又樣衰」而向他淋鏹水,今於高等法院承認一項有意圖淋潑腐蝕性液體罪及一項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企圖淋潑腐蝕性液體罪,杜麗冰法官把案押後至9月23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背景被告及精神科報告,期間被告需還押候判。

26歲被告吳麗芳首先於2018年4月12日晚上近8時,全身穿上黑色衣物,帶上黑色口罩及手持黑色環保袋進入涉案店舖,突然取出袋內玻璃樽向56歲男店主林成業(譯音)面部淋潑鏹水,令林的面部感到灼熱及疼痛,被告見狀繼續向林的面部淋潑鏹水後在林的追趕下逃去。林到洗手間以水清洗面部後其眼部亦維持灼熱感,回到店舖後更發現被淋潑鏹水的衣服正釋出煙霧,合理懷疑液體是腐蝕性液體後報警處理。林送院後證實眼上皮、眼角膜及眼結膜受到化學損傷,眼壓亦輕微上升。被告所淋潑的液體經化驗後證實是鹽酸(英語:hydrochloric acid)。

林指自己與被告素未謀面,亦沒有任何金錢及感情瓜葛。而被告於2018年5月6日晚上6時許,再度以過去犯案時的衣著到訪林的店鋪,但當值保安員發現被告後立即報警,警員到場後在被告袋中搜出一瓶以玻璃瓶裝起的鹽酸,被告被捕後指:「係呀!我嗰日係用鏹水淋佢!我今日再嚟係想淋多佢一次!」,又在錄影會面中指出她向林淋鏹水的原因是因為林「又老,又肥,又矮,又樣衰」。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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