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警:出示委任證需視乎情況是否合理 不阻行動效率下會出示

2019-08-28 18:30

江永祥指,警方在不阻礙行動效率下,會出示委任證。資料圖片
江永祥指,警方在不阻礙行動效率下,會出示委任證。資料圖片

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示威未平息,並引發多次警民衝突。傳媒再次追問警員在近期示威活動中不出示委任證的問題。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媒體聯絡及傳訊)江永祥表示,軍裝警員的制服需有警員編號及識別,至於是否出示委任證,則需視乎當時情況是否合理及許可。他舉例指,在警方進行驅散及拘捕時,若要求警員暫停並先出示委件證並非為情況許可。他續指,警方在不阻礙行動效率下,會出示委任證。

被問到在警員的多用途背心上有一個透明位置,是否用作放委任證時,他則指,機動部隊人員的膊頭位置應有編號, 但指透明位置並非用作放委任證,「而係放卡紙,寫低屬於邊隊」,以便內部相認。他續指,若市民作出投訴,但個別警員並無展示編號時,投訴警察課會憑時間、地點及行動,盡力找回涉事警員。

對於網上流傳相片,指有警員手持圓盾、穿著反光衣在長洲出現,江永祥則澄清,相關警員為警察學院的警員,並於長洲進行訓練及演習。另外,傳媒多次在施放催淚彈現場拍攝到有警員帶警犬出現,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今回應指,「警方訓練、部署及運用警犬時都有充足考慮」,指警方一向有嚴格指引,確保警犬有行動效率,並有獸醫為警犬作定期身體檢查,「截至最新情況,睇唔到警犬在身體上有任何問題」,所以沒有警犬因催淚彈而不適或生病的數字。

建立時間: 1807
更新時間: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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