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警方諮詢醫療顧問 指葵芳站催淚煙殘餘物對市民影響極微
2019-08-21 17:46
警方早前在葵芳站與示威者爆發衝突,警方向站內發射1枚催淚彈及2枚橡膠子彈。對於示威者使用車站滅火筒噴射警察,車站煙霧彌漫之下,警員仍然開槍,警方解釋,前綫警員會根據戰術指引在適合情況下,使用催淚彈或橡膠子彈,警方相信警員當時眼前的判斷。警方解釋,現場指揮官或警員都有權決定使用甚麽武器,指揮官有需要亦可以下令下屬使用。
警隊行動部警司方志堅指,催淚彈不是向住人群發射,而是向一個方向發射。葵芳站是一個半開放式車站,地面有多個出入口四通八達。警方第二日向醫療顧問諮詢過葵芳站情況,得知催淚煙只會有極少例子在空氣不流通沉澱,效力極之微弱。警方呼籲市民無需擔心,殘留物質對市民或者清潔工人產生不良影響的機會極微。
方志堅指,警方透過生產商及醫學文獻得知,催淚彈是一些浮遊例子。受眾會流眼水,一般離開現場10至20分鐘就會復原,不會導致長遠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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