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否認有警員情緒失控 警:胡椒球發射器可近距離使用

2019-08-12 17:49

警方昨晚先後在港鐵太古站及葵芳站內施放催淚彈。
警方昨晚先後在港鐵太古站及葵芳站內施放催淚彈。

警方昨晚先後在港鐵太古站及葵芳站內施放催淚彈,驅散在場示威者,其中在太古站有警員疑近距離向示威者發射胡椒球,引起爭議。警務處助理處長麥展豪同意拘捕行動期間會出現危險情況,但否認當時有警員情緒失控,他又強調有關的胡椒球不會直接造成傷害。

麥展豪強調,胡椒球並非大殺傷力武器,即使近距離發射亦不會有致命威脅,不過承諾會再檢討胡椒球發射器的距離。他又指,警方過往在處理大型公眾活動,公眾安全是首要考慮,不論是和平示威者、暴力示威者、市民抑或警員的安全都很重要。

他續說,警方使用武力有嚴格規定,同時需要區分是處理和平集會或暴力事件,又指當時警方是處理一個非和平公眾活動,是要阻截或拘捕作出暴力行為的示威者。麥展豪承認,近距離使用胡椒球發射器可能會令公眾有「看法」,但否認當時警員情緒失控,具體仍要先收集更多資料,才可評論警員當時行為是否適當。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就說,胡椒球發射器打到身體後會變成粉末,效果與催淚水劑一樣,警方引入時經過測試,胡椒球發射器可以在短距離使用,而其他執法部門亦會在密閉空間使用該裝備。

對於有記者指胡椒球發射器是17焦耳,而香港法定2焦耳已經是真槍,警方回應稱現時手頭上沒有相關資料,稍後會再補充。

對於記者追問警方為何在葵芳站使用催淚彈,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表示,昨日晚上9時10分,新界南衝鋒隊在葵涌警署附近進行驅散,人員其後行經葵芳站,發現有個別示威者用丫叉、鋼珠射擊警員,又在閘內使用煙霧餅,令站內出現煙霧。他又說,當時站內亦有其他市民,會構成危險,警員經評估情況後,決定發射一枚催淚彈作出驅散。

江永祥強調,當時情況危急,加上葵芳站與一般車站不同,並非設在地底,而是半開放式。警員在情況受控後,沒再施放第二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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