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吳光正│後反修例出師無名 五求運動無中生有

2019-08-12 15:30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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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港這兩周,看到了不少暴力、欺凌、市民恐懼的事情。有朋友、同事說在地鐵和街上看到那些黑衣人時,也不敢多望一眼;商戶內職員當值也心慌慌;又有輕型貨車司機被打,貨車被砸;在機場看到一位長者因拒絕收傳單便遭多個示威者欺凌,在其背後黏上標語甚至圍攻。我自己也七十多歲了,看到這一幕我的心也冷一冷。

很多人害怕出來發聲,我卻是有感而發。

「為達到某些政治目的而以暴力和恐嚇等不合法行為攻擊人民」(the unlawful act of violence and intimidation, against civilians, in the pursuit of political aims),有人說這是牛津字典對恐怖主義的定義。我呼籲:無論是紅黃藍白黑,請不要訴諸暴力!

●「送中條例」已死 爭拗沒意義

民主101是甚麼?就是你、我也可以有不同意見和看法,但我必定誓死讓你也有說話權(defend your right to speak!)。可是,非常傷心見到現時一言堂、滅異聲之情況愈見嚴重,甚至去到只有同道記者才有新聞自由的地步。人多欺壓人少的暴力及街頭欺凌無日無之。嚴重打擊香港價值觀。以上所提其實都是「五求運動」的手段,是反送中演變出來的,可是大家每天都只關注着這運動的日程,新聞的報道,情緒被這些一切一切牽動着而忽略了其目的及目標。是時候深思。

所謂「反送中」的訴求是這次運動的大樹,這唯一的大訴求已獲得政府於七月九日接納了,這政題大樹已倒。你滿不滿意「壽終正寢」這四個字也好,所有人都知道送中條例「已死」!今時、將來的特首也不會再重提,政治代價太大。再爭拗它「死與未死」已沒有任何意義。 任何家庭、社區、企業和政治的「糾紛」,當你已得到了百分之九十九,對方已經給一百,就是任何大狀也會着你妥協,應該「收貨」,這次深信絕大多數務實的市民已「收貨」。絕大多數的和平示威者也是,所求的道德高地已達到,「再出師已無名」,車胎已無氣,帆已無風,再綁架香港人而繼續鑽牛角尖,用這極「薄弱」的反送中餘下的技術細節去拋磚引暴,要香港付出更大代價,為甚麼?初衷一大訴求已達,但暴力纏擾行動升級。居心何在?

●「偽裝」反送中 謀與中央爭權

事實上, 反修例已「game over」,其初心已懂,現時的五求運動只是讓人感到是「偽裝」以反修例「過氣」的「旗幟」,去爭取「佔中」失敗未能得到的東西、為爭取《基本法》以外的東西鋪路,五大訴求內的第五項雙普選也是虛招。其實這次是與中央爭權,改《基本法》,改「八三一」定案,逼出政改使反對派能掌控立法會。似乎這些才是現在仍不收手的陰謀和最終目標!第一至四項訴求是煙幕。這「五求」其實是偽裝的一場新的政改運動在生苗。而這次暴力、挾持手段已遠超佔中,又痛缺「真」反送中之道德高地及大樹政題。所以只可還用這過氣之旗幟欺騙香港,欺騙年輕人,欺騙六月為反修例「單一議題」出來的和平示威者。

佔中沒有成功,是因為佔中想「爭取」基本法以「外」的東西,而當時反對派自己又放棄了《基本法》內可給予的特首普選方案。這次「反送中」反修例能成事,是基於「維護」基本法「內」的權力、法治、原有生活方式不變,井水河水論。在多次大型遊行示威活動中,絕大部分示威者是和平的,他們已成功顯示香港是自由之都,是開放型的社會。「爭取」與「維護」是大大不同的。

再這樣下去不會有贏家,後果也像五年前的佔中一樣得個零,這次最後敗因也沒有變,不服氣,再與中央爭權,以為這次可以用暴力去逼北京改《基本法》和「八三一」。請不要再令香港付出沉重代價!

反修例這「主菜」已完了,光復革命者想「延續」運動,怎麼辦?只能利用一些「無中生有」的手段及劇本,創造新平台,當中最容易就是針對警察與其家屬子女。警力是一對五十甚至對一百,所以警隊必須有恰當的武力才能有效執法。「暴警」、「黑警」是可造的政治題材。不停以「知法犯法」的多種行動,再用逼、辱、罵手段,「引」警方出手執法,拍下恰當片段,與志同道合的人士,每天在網上製造精采和具爭議性的一面倒的故事,挑起事端和言論,傳遍各地,推高不滿情緒,罷工罷市,堵塞交通,停頓社會運作,完美劇本,完美風暴!但司馬昭之心路人皆見。

美國總統每天都說有假新聞,有朋友說香港似乎也是,朋友叫我不能信多於一半,現在有圖有片也未必有真相,要多角度尋找另一半真相。

●運用顏色革命的「獵警」策略

另一個例子,七月二十一日,警力大部分留守在西環,而在銅鑼灣有大型示威,示威者看到沒有警察沒有可引起衝突的機會、沒有故事。普羅市民以為鬆一口氣,誰知道示威者轉到了西環,現在示威仍是任務嗎?或是尋警察挑事端?有前CIA人士解說這是顏色革命之「獵警」策略,多區起火頭,製造壞警形象,更騷擾和威脅警察家屬宿舍,都是另有目的。是要使警察喪志,使警隊最後失控,社會停頓。各位市民,警察及其家屬子女是這「無中生有」之「五求運動」的「受害者」之一。

香港治安世界一流。有良心的香港市民不會不支持警察依法執法,請大家珍惜。這是香港的整體利益主要的一環。不依法的,當然還有監警會來監管。事實證明,佔中時已有行之有效的機制,有成果;監警會的主席梁定邦先生的能力及評價更不亞於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反暴力是香港現在最大訴求

有不少想表達中立的人士和團體向特首提出如何妥協,但卻隻字不提反對暴力,令人失望。因為反暴力是香港現在最大及唯一的「一大訴求」。如果五求運動是要香港怕你,你能成功否是要看香港人服不服你,能否得民心。暴力、阻礙交通、影響市民生活,根本不是上策,能長久下去嗎?犯眾怒不要緊嗎?

撐條例通過肯定不是甚麼「原罪」。李柱銘一九九八年因悍匪葉繼歡及張子強兩案,也在立法會上提出修訂逃犯條例的關要,原意是為正義,為增加香港人的信心,相信也絕對沒有甚麼陰謀論。特首林鄭月娥情況也相若,出發點也一樣,沒有甚麼原罪,也沒有出賣香港,她已定死了此法案,接受了訴求。況且每年不少立法會方案提出,有通過有不通過,時有發生,是政治常態。林特首從沒有私心,是百分之百香港兒女,無功也有勞,應該支持她依法施政。

有年輕人在地鐵阻市民上班,年輕人說:「你我不出來,香港就完了!」其實相反,如果條例過了,你可以這樣說,但現在不是這樣啊!現在我們可以向全世界說,香港是最自由、最包容之都!這是好事。所以見好就應收!

在我發這文章時,還有不少同事和朋友提出,怕不怕因發聲而被針對?被搞?我仍是相信香港的獅子山精神,香港的核心價值。共勉之。

吳光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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