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李家超:警方必須派臥底瓦解暴力源頭分子

2019-08-12 18:01

李家超(左)指警方必須派出臥底。
李家超(左)指警方必須派出臥底。

警方處理昨日港九的示威活動時,被貿疑使用過份武力,以及派出臥底煽動示威者,傳媒今在政府記者會上追問。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回應指,警方應採取有效措施瓦解暴力源頭分子,警方派出的臥底針對有組織團伙,不會參與任何非法行為,臥底有目標地打擊嚴重罪行。

傳媒追問警方臥底是否暴徒,李家超續指,一批極度暴力示威者肯定是暴徒,他們因意見不合在馬路上毆打及綁起異見人士,重申警方派出臥底是必須,而且不會違法。

至於警方被指昨日近距離使用槍械,以及在室內施放催淚彈。李家超指,警方會檢討使用指引,執法人員會根據當時情況作出評估,以及所得情報判斷;而且傳媒鏡頭只是一個角度,網上消息真假存疑,各界若有投訴應向警方報案,由調查人員索取詳細口供,地點位置,判斷位置是否安全,符合守則。

李又指,警方也受盡暴力襲擊,示威者使用汽油彈可致命,以及發射鐵珠、圍毆警察等畫面未在網上流傳;認為不應預先作出判斷。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亦指,警方有專業處理示威活動,強調警方有需要使用武力維護法紀,在保護香港治安上盡忠職守。

張又表示,監警會已展開工作,與相關警察部門開會,月中經程序後,會審視將7月2日之後的衝突事件納入調查範圍。監警會也已邀請傳媒提供意見尋找真相。

傳媒又追問7月21日元朗白衣人與7月28日上環衝突,警方檢控手法有異;以及今日對機場集會如何處理。李家超指,任何案件警方都要依法辦事,檢控將視乎案件複雜性及疑犯會否潛逃等,並徵詢律政司意見;又指在香港可表達自己意見,但必須顧及他人權利,警方會與機管局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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