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成受訪市民反對收緊空氣污染指標卻放寬超標次數
2019-08-01 18:27
環保署上月開始就檢討空氣質素指標展開公眾諮詢,其中建議微細懸浮粒子(PM2.5)的濃度上限收緊至每24小時50微克立方米,而每年容許超標次數由9次大增至35次。「空氣質素指標檢討」關注組從公共衛生學及環境科學,以三點理據反駁政府論據。其中,諮詢文件指歐盟和英國的PM10的24小時平均標準容許超標35次,關注組反駁歐盟的指標較香港嚴謹,英國就有比香港多的監測站數目,包括貼近地面的路邊監察站,香港的僅是一般監測站,認為香港的空氣污染程度遠被低估。
健康空氣行動行政總裁馮建瑋強調,反對一邊降低24小時平均PM 2.5指標至每24小時50微克立方米,另一邊廂就無理放寬標準,提高「可容許超標次數」至每年35日。
而諮詢文件亦顯示,PM2.5的平均濃度從世衛中期目標一的濃度上限,下降至目標二濃度上限,可以降低引致提早死亡風險約6%。馮就反駁指,「直接從目標一,下降至世衛空氣質素指引的濃度上限,可更進一步降低引致的提早死亡風險至1成5。」
健康空氣行動高級社區關係經理龍子維引述港大研究,指基於同一PM2.5水平下,容許次數由零增加至9次,健康風險會大增2成4,「包括死亡機會、患上心肺病的機會。」他以此類比大增可容許次數會同樣增加健康風險。
關注組早前又委托香港民意研究所進行電話訪問,7成3受訪者反對政府放寬「可容許超標次數」的修訂,近半受訪者認為政府的修訂建議會令香港空氣質素變壞。關注組呼籲政府聽從民意,撤回35次「可容許超標指數」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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