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心」前女友稱原審無提患心理病因網民指未必有利 官:咁你都信

2019-07-30 15:09

被告鄭芷琪。資料圖片
被告鄭芷琪。資料圖片

「龍心」與前未婚妻鄭芷琪去年參加西九龍文化區音樂派對時疑因闖入報告受管制區,龍心涉嫌咬傷保安左手,鄭則因當時阻止警方拘捕龍心而被捕。龍心最終脫罪,鄭則被裁定阻礙公職人員罪罪成,被判罰款$3000,鄭不服定罪進行上訴。她今於高等法院指自己去年確診患有適應障礙症,會突然有情緒起伏,但被法官問及為何她在正審當時不向其律師或裁判官道出,她解釋:「我上連登、高登嗰啲討論區見到話精神科醫生嘅報告未必係有利證供」,法官笑說:「咁你都信?」。法官指需時考慮其精神科報告,把案押後作書面裁決。

鄭芷琪今天沒有律師代表,鄭向李瀚良法官指出,自己在案發當時患有適應障礙症,比一般人難以接受一些突如其來的事,其判斷能力亦受影響,但她自認是一名膽小如鼠的人,當時不知道精神病是有利證供,亦不想為身邊的人帶來麻煩,又因當值律師收費低工作繁忙而不敢阻礙律師工作,又認為裁判官當時「好似好唔耐煩咁」。鄭指她在案發當時見到「龍心」林克霖成身傷,更疑似胸骨裂傷,但警方不問傷勢便就要拘捕龍心,鄭便用力抱緊龍心以保護他,鄭稱自己並不知道當時是阻差辦公。

律政司一方回應指,鄭在正審時曾親自出庭作供,但都沒有提及有關精神科的資料,龍心因案被捕後從沒求醫,亦沒證據證明龍心當時有嚴重傷勢,故指出鄭的辯護理由與其精神狀態無關,認為法庭不應接納鄭現時提交的精神報告。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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