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心」與前女友校門外阻人返學罪成 待索報告押8月中判刑

2019-07-24 16:25

鄭芷琪(左)及林克霖裁定兩人罪成。陳楚琨攝
鄭芷琪(左)及林克霖裁定兩人罪成。陳楚琨攝

言行出位自稱「龍心」網民林克霖,去年10月偕同當時女友「大丁」鄭芷琪到東涌一所中學外,自薦為該校學生舉行有關操行的講座,惟被拒後兩人涉在校前擾攘,並妨礙學生回校。案件經審訊後,今在西九龍法院裁定兩人罪成。辯方為龍心求情時透露自本案後會「轉行」,不再當「網紅」,亦不會再拍片,希望法庭考慮到他重犯機會低,寬容量刑。

41歲林克霖與20歲前女友鄭芷琪同被控一項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鄭另被控一項普通襲擊。控方透露案發時鄭沒有案底,而林則在2012年有藏毒及非禮的刑事記錄。溫官考慮到本案與其他暴力及遊蕩罪性質不同,決定先為二人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案件押後至8月13日判刑。

辯方求情指,鄭與林去年9月相識相戀同住,拍拖期間對男友言聽計從,而她不「聽話」更會被虐打;她又當對方為未婚夫,「以為感情世界係聽哂對方話」,更因而接二連三地犯事。但二人現已分手,重犯機會低;而鄭被確診患有適應障礙症,仍需覆診,望法庭給予機會。而林自去年已努力進修以增值自己,改任其他職業,不再拍片,重犯機會低,盼法庭可處以非監禁式刑罰。

溫官表示4名控方證人為誠實可靠的證人,接納他們的供詞。但他認為林沒有將事實和盤托出,林指自己著鄭不可動手,但在呈堂片段中見他夾雜粗言穢語指示鄭扯著學生,裁判官不接納林的舉措為「戲劇效果」,認為其解釋牽強,沒有說出事實,非誠實可靠的證人。

裁判官溫紹明指出,二人在校外的逗留行為已構成遊蕩元素,而根據兩名學生的供詞,二人的舉動的確令他人擔心自己人身安全,裁定兩被告罪成。而鄭扯著男學生時,應知道對方會掙扎及受傷,而她阻止對方回校的理由亦不合理,裁定普通襲擊罪成。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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