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用他人身分證偷取銀行657萬元從中獲益 爛賭退休警認5罪還柙

2019-07-26 14:07

被告陳榮佳。 資料圖片
被告陳榮佳。 資料圖片

因屢次犯事而被勒令提早退休的六旬警員,聲稱因在深圳賭輸錢,欠款約30萬,被人威嚇下因而於去年初使用他人身分證,向銀行表示要改密碼、提款、甚至是取出定期存款等,偷取共約657萬元,他則從中獲取一成得益。被告今在區域法院承認盜竊及串謀盜竊等5罪,須還柙至7月29日,以待法官參考其他案例始量刑。據知,3名事主其後已獲銀行全數賠償。

控方透露被告陳榮佳有8次刑事記錄,3項與不誠實有關;他因爆竊被定罪,剛於前年10月出獄,但去年2月再度因本案被捕。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有賭博習慣,曾任警察多年,直到2007年因犯事而被勒令退休。翻查報導,被告之前任職交通警,但「秘撈」的士司機時發生車禍,怕會被責失去長俸竟不顧而去,事後找人頂包不果,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入獄一個月。

案情指,去年2月28日被告在又一城花旗銀行出示事主張增平遺失的身分證,要求索取其帳戶的號碼提示卡,但銀行職員得知事主已報失身分證,遂報警並通知事主兒子到場。事主兒子比警方更早到達銀行,更用手機攝下被告的樣子,警方於數小時後找到被告將他拘捕。

警方事後調查發現,被告在同年1月分別在銅鑼灣東亞銀行,出示事主李卓富的身分證,從定期存款提取現金50萬元。被告因而得知事主戶口定期存款金額為300萬元,之後被告終止了事主的300萬元定期,扣除銀行罰息後,提款一共299萬元。

2月13日,被告到荔枝角匯豐銀行要求提取事主王德賢帳戶中的9萬元,並得知事主在銀行開辦的不同類型戶口。翌日,被告將事主不同類型戶口的金錢轉為同一帳戶,並將帳戶內的349萬元轉至「老鳳祥銀樓」以購買金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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