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長涉收受保安員共4萬貸款 被廉署起訴
2019-07-02 17:29
一名前警長被廉署今天落案控告他涉嫌未經許可從一名警方辦公大樓外判保安員收受兩筆合共4萬元的貸款。將於星期四(4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梁錦輝,55歲,被控兩項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3條。
廉署早前接獲警務處轉介的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兩項控罪指被告涉嫌今年1月12日及2月21日,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而向該承辦商的一名保安員接受兩筆分別3萬元及1萬元的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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