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涉宿舍內非禮女子 受害人:驚到唔知可以點
2019-06-27 19:46
43歲休班警涉於去年8月,在未獲女子同意下搭膊、攬腰和摸胸,事後該女子離開被告居住的已婚警察宿舍的單位,被告一路尾隨該女子令其受驚。休班警被控一項非禮及一項遊蕩罪,被告否認兩項控罪,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
控罪指,被告黃家傑於2018年8月3日,在中環奧卑利街警察宿舍內猥褻侵犯一名女子。同日,黃在中環奧卑利街至德輔道中,在公眾地方遊蕩,導致一名女子合理地擔心本身的安全或利益。
受害人X在庭上作供指,被告和自己是同學關係,平日甚少往來。被告在約X到餐廳吃晚飯前,邀請X到自己的已婚警察宿舍「坐下先」。被告在該單位中多次觸碰X的臀部和肩膀右側,X表示當時「驚到唔知可以點」,在打算離開時又遭被告攬腰和摸胸。受害人指她離開該單位後,被告曾一路尾隨,讓她感到「好驚」。
辯方盤問時質疑X是否真的抗拒被告的行為,因X在7次侵犯的過程中,並沒有想盡辦法離開現場,又在被告鬆開鞋帶的蝴蝶結後自願脫下平底鞋。辯方續指,X早前的證供片面,遺漏了案發時和被告的對話。X在作供時並沒有交代自己曾對被告說「對鞋好麻煩」,被告當時可能只是想幫X,並非如X所說「無端端過黎」。
辯方律師斥X只交代了案件的結果,並沒有說出前因,又指X從沒在對話紀錄中正面推卻被告的心意。當被告在短訊中提出「做一晚情人」和「約你偷情」時,X聲稱自己不明白短訊的意思,但卻從沒有質問被告的用意。
法庭記者:林培生
建立時間: 1402
更新時間: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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