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民主黨議員受害人身分赴警總 投訴警6.12不當使用武力

2019-06-26 15:41

民主黨4名立法會議員到灣仔警察總部的警察投訴課作出投訴。
民主黨4名立法會議員到灣仔警察總部的警察投訴課作出投訴。

民主黨多名立法會議員今午(26日)前往灣仔警察總部投訴警察課,以受害人身分投訴警方6.12當日不當使用武力,涉違反守則,並要求政府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全面徹查事件,給示威者一個公道。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表示,有人承擔責任,才能解開這個「結」,又指設獨立調查委員會是政府解開政治困局的方法,找出矛盾所在。他說,政府如要修補社會撕裂,應展開調查工作,否則管治將舉步維艱。

作為監警會前委員的黃碧雲表示,一般而言,監警會是第二重機制,受害人投訴時需指明投訴哪一警察及其編號,但即使不知道編號,若受害人清楚記得事發的日期時間及地點、事件經過,「可要求警方報返上嚟,究竟指揮官及前線警員是誰」。

胡志偉(中)說,金鐘衝突設調查委員會是政府解政治困局方法。
胡志偉(中)說,金鐘衝突設調查委員會是政府解政治困局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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