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傳真社澄清死訊 6.12吐血青年:為何不寫好遺書才出來?

2019-06-21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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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原定於本月12日恢復二讀《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大批市民其後衝出龍和道及夏慤道,佔據馬路,要求政府撤回修例,並導致警民衝突。其後,網上流傳一段男子受傷吐血倒地的影片,並一度有消息指他已離世。

當日,一段影片在網上流傳,一名受傷的示威者躺在地上,而且其臉上佈滿血液。現場救護人員在旁為他治理,男子仍然清醒。事後,由於一直未再有其消息傳出,因此一度有消息指他已離世。據傳真社今日報道指,已與涉事男子取得聯絡,並證實他當日送院接受治療後毋須留院,亦未在醫院被捕。傳真社指,透過其容貌、傷勢、入院紙及當日穿著過的衣物,確認該男子的身份,並指他是一名高中生,當日放學後到金鐘。當日下午約5時許,他站在接近解放軍駐港部隊大廈一邊的草叢位置時,被催淚彈擊中臉部暈倒,並流出大量鼻血。

據該名青年指,當時為避免被子彈射中,撐開雨傘保護自己,並拍自己將頭探出傘外便被子彈擊中左眼和鼻之間位置,形容當刻有淺啡色圓形物體向他直飛去,感覺被人「狠狠一拳打中」。他又指,自己當時未有前後左右移動或大呼大叫,與警方相距3條行車線,而群眾及警方前面都架有鐵馬,並指在開槍前並未見有警方舉旗警示。他質疑,警方並沒需要使用這種程度的武力,並指「現在不是打獵物或站着不動的紙靶,而且還要瞄向頭部」。

他亦澄清指,自己當時並非內傷吐血,只是鼻血倒流要用口呼吸,並將口腔內的血液吐出來,並指「我真是覺得自己快死,為何不寫好遺書才出來?」他在送院後,經醫生診斷為鼻樑骨折及肩膊軟組織受傷,毋須留院。他續指,到達醫院後有一名熱心人士上前保護,未有在醫院中被拘捕,但指得知學校曾與警民關係科接觸,擔心出席和平示威最終會被控告。另外,傳真社亦指,比對事發前影片,發現警員當時在15分鐘內,最少17次以水平角度向示威者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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