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教師6度非禮11歲女生判囚9個月 官斥行為卑劣

2019-06-21 15:55

43歲已婚男教師非禮11歲女生判囚9個月。  示意圖
43歲已婚男教師非禮11歲女生判囚9個月。 示意圖

43歲已婚男教師在2年內6度非禮一名年僅11歲女學生,又趁帶隊往內地交流時入房再次非禮對方。被告早前承認6項非禮罪,案件今於屯門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判刑時斥責被告身為老師行為卑劣且破壞誠信,理應為自己的行為感到羞恥,判他監禁9個月。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N.S.H.因與妻子關係差而有情緒問題,在壓力未能釋放的情況下才犯下此宗嚴重罪行。辯方在庭上呈上多封由家長和學生撰寫的求情信,內容均讚揚被告的教學熱誠,又認為所犯之事與他的性格不符。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身為受害人的小四班主任,一年多來一直漠視女童的反抗而多次撫摸她的大腿和腰部等部位,又一直特意安排女童坐在課室最後排以便他侵犯,法庭有責任判處阻嚇式刑罰以防同類事件發生。

法庭記者:林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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