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前助理經理承認詐騙160萬訂單款項 判囚32個月

2019-06-21 16:02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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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物流公司前助理經理,詐騙該公司共逾160萬元航空貨運訂單付款,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被告今日(21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後被判入獄32個月。
   
嚴永耀,40歲,巨帆物流有限公司(巨帆物流)前助理經理,承認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
   
法官葉佐文判刑時指被告為了增加個人及一間由與其相關人士開設的公司的現金流,作出欺詐行為,嚴重違反誠信,亦為其前僱主帶來麻煩。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罪行。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時任職巨帆物流助理經理,主管該公司航空貨運部,負責磋商航空貨運訂單及批出該等訂單予物流公司。
   
巨帆物流於2014年一月收到客戶四張運送貨物至秘魯利馬的航空貨運訂單。被告把四張訂單分判予一間物流公司,卻向巨帆物流訛稱把訂單批予港灝物流有限公司(港灝物流),即另一間由與被告相關人士開設的物流公司。
   
貨物運送予巨帆物流的客戶後,被告把四張訂單的詳情提供予港灝物流的東主以製備發票向巨帆物流要求付款。
   
基於相信訂單是分判予港灝物流,巨帆物流於2014年1月28日向其付款。案情透露,倘若巨帆物流知悉被告並沒有聘用港灝物流運送該些訂單,並不會向其發放款項。巨帆物流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高級檢控官羅心怡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何智恒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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