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保安局回信立法會秘書處 不建議以「域外法權」處理陳同佳案

2019-06-21 16:12

涉台灣謀殺女友潘曉穎的20歲男子陳同佳(近鏡者)。資料圖片
涉台灣謀殺女友潘曉穎的20歲男子陳同佳(近鏡者)。資料圖片

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引起軒然大波,特首林鄭月娥早前現身向市民致歉,並坦言遺憾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今年10月獲釋前,政府都無法律基礎去處理案件。公民黨黨魁楊岳橋早前亦提出以「域外法權」方式解決問題,建議賦予香港法庭權力處理港人在海外觸犯的兇殺及誤殺案件。保安局今日則回信予立法會秘書處,不建議採納以域外法權方式處理陳同佳案。

保安局在回信中表示,相關法案不涉及公共開支、政治體制及政府運作,並指相關法案涉及不政府政策,並會對香港的刑事法律、制度及政策帶來根本的影響,不能輕率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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