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永業案】涉收賭王姨仔51萬賄款 今早結案陳詞
2019-06-18 08:56
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於04年在任經勞局的航空組負責所有與航空有關事務期間,涉嫌收取賭王姨仔陳婉玉51萬賄款,以購買西半山羅便臣道雍景臺一豪宅單位的臨時訂金案,控辯雙方將於今早在區域法院進行結案陳詞。
控方指馮永業收取五十一萬「甜頭」後,便利用本身的職權,不但批准由陳婉玉出任股東兼董事的港聯航空經營香港至廣州及深圳航班服務的申請,更協助陳取得港澳瑪頭直昇機場擴建計劃和在珠三角地區有關城市擴展直昇機服務等。
馮永業一直強調不知陳婉玉身份,包括不知她是賭王三太胞妹,直至很後期才知。但控方指實情是陳剛認識馮時,根本早知他在局內位高權重及有影響力,二人互有利用價值。馮在自辯時承認以今天角度回看,之前與陳交往「的確有潛在利益衝突。」
但據立法會紀錄,兩人於0五年一月一同出席立會經濟事務委員會及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聯席會議,商討區內直升機場發展建議,出席會議時席前有名牌顯示職位及身份。控方指馮陳一早已知對方的身分。
而馮永業自辯時「自爆」與陳婉玉認識半年後,即單獨相約打網球,他對陳的感覺「相當之舒服」,彼此都有「好感」,他離開政府仍與陳維持「好親密關係」,過去十年他倆到澳門三十四次及返內地五次,每次都食飯行街拍拖。
馮稱他邂逅陳婉玉時,陳正經歷婚變,恍如整個世界「塌下來」,他成為陳在情緒及感情上的依靠,更「漸漸成為她生命中的男人」。馮永業更表示,陳很緊張他的喜好,所以會跟他一起去「睇樓當拍拖」,而睇樓期間,會有人稱呼陳為「馮太」,陳聽後會「好開心」。
馮永業在首次錄影會面中,直認他與陳是男女關係,二人有如「夫婦」般,「除咗沒有名分」,並強調是一段「好長既關係,已經有十幾年,真係好好既朋友」。他與陳的親密關係「唔敢俾老婆知」,但他強調,「愛情既發生同公務係無關係」。
至於陳婉玉自辯時亦承認,她和馮永業一起有十三年,維繫二人的關係是「感情」。她表示「我係真心愛佢(馮),我亦感受到馮是真心愛我」。陳強調除了感情外,她從沒有感覺到馮在她身邊是為了錢,她亦沒有用錢令馮留在她身邊,大家相處期間從沒有談論公事,包括直升機、定翼機航權一切資料。
現年五十五歲的馮永業,被控身為公職人員收受陳婉玉提供的五十一萬元,作為傾向優待陳婉玉所控制的三家公司,即港聯直升機,港聯航空及港聯直升機(香港)有限公司。
六十三歲的陳婉玉則以上述相同理由,向馮永業提供五十一萬元賄款。
馮永業另被控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即於0四年九月二十八日至0六年七月九日期間,於履行公職過程中向政府隱瞞或沒有向政府申報或披露該筆款項。
記者:徐曉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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