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擲銀仔」婦上訴被駁回 官狠斥法庭不容訴諸武力監禁是合適

2019-06-04 17:27

法官狠斥賴容(圖)公然漠視法律需判處具阻嚇性監禁。資料圖片
法官狠斥賴容(圖)公然漠視法律需判處具阻嚇性監禁。資料圖片

中年女子賴容因涉嫌在高等法院內扔擲錢幣受審,本年初被裁定一項普通襲擊罪成,判囚十天,緩刑2年。賴容不服定罪和刑期上月提出上訴,惟即時遭法官駁回。陳慶偉法官今頒下駁回上訴的理由,狠斥賴容公然漠視法律,法庭上將不容訴諸武力,因此判處具阻嚇性的監禁是合適的。

陳慶偉法官判辭中斥賴容,當天上訴庭所處理的案件與她無關,但她刻意前往法庭,目的就是洩憤。倘若賴容當天是「求關注」,其手法根本無法表達此目的。陳官又強調,法庭絕不容許任何人透過暴力,強迫任何人接受自己觀點。

法官解釋,原審裁判官的事實裁斷並無不妥。裁判官指賴容拋出硬幣一刻,必然會意識到她的行為會令女保安員受驚。即使女保安員負責維持秩序,但她也需顧及自身安全,法官解釋賴容所指女保安員因為其身分理應不會容易驚。法官續指,即使賴容沒有蓄意傷人的意圖,但不代表她沒有干犯普通襲擊罪。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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