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爛尾樓海一居買家可申購置換房 售價按原合約計算
2019-06-03 14:45
澳門爛尾樓「海一居」事件擾攘多年,官司一單接一單。澳門行政長官崔世安發出批示,符合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條件的原「海一居」樓花及易手樓花買家,可於本月17日至8月16日,向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購買興建於黑沙灣新填海區「P」地段的置換房,逾期未申請者將喪失購買資格。
置換房的每平方米實用面積售價按原「海一居」樓花合約計算,原「海一居」樓花的個人、夫婦或共同擁有的買家均只能購買一個置換房。
澳門政府在1990年向保利達批出涉案的黑沙環土地,前年宣布批地過期失效,保利達洋行提出訴訟,澳門中級法院於2017維持收地決定,發展商不服再上訴至終審法院。2018年5月,澳門終審法院裁定,按照新土地法,澳門爛尾樓盤「海一居」發展商保利達洋行,在土地批賃期完結前,未能按訂定的條款完成獲批用途,政府不可以延期批賃,需依法收回。終審法院認為,保利達在25年批租期未能完成合約條款,所以屬於過期失效,法律並無規定可以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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