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政府推網上圖解修例 六大保障門檻

2019-06-02 09:59

政府又推出網上圖解宣傳,講解政府就修訂《逃犯條例》最新提出的六項額外保障措施,例如可移交罪行嘅門檻提高幾多、啟動移交安排又增加甚麼限制,以及怎樣加強保障被移交人士利益。

圖解簡易說明,在啟動特別移交安排時會加入更多限制,可要求請求一方,就特別移交安排加入符合一般人權保障的保證,包括無罪假定、公開審訊、有律師代表、盤問證人權利、不能強逼認罪和有上訴權,且請求一方保證有關罪行是在有效追溯期內,或不屬於因任何原因而可免與起訴和懲罰的。在加強保障被移交人士的權益方面,只處理由當地中央政府提出的請求,又按現行移交被判刑人事條例的安排,協助被判人士回港服刑,及政府將以個案方式商討移交後探望被移交人士的問題。當然,不少得講清楚將移交罪行門檻至可判處最高刑期七年或以上,好讓大家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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