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趁女實習生休息時揸胸摸臀 酒樓男部長判囚3個月保釋上訴

2019-05-30 17:42

被告李志強
被告李志強

已婚前酒樓男部長去年9月底,趁18歲女實習生在餐廳茶水間休息時,涉嫌從後「熊抱」和「胸襲」她,女實習生反抗,前部長回應:「唔『揸』上面咁『揸』下面囉~」,再非禮對方臀部。前部長受審後今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非禮罪成,裁判官斥本案案情嚴重,被告和事主乃上司下屬關係,一度拒絕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以防製造「假希望」。現已轉職為財務顧問的被告不服定罪,並即時提出上訴,獲裁判官批准以現金10000元保釋以待法庭處理上訴申請。

30歲被告李志強透過律師代表求情指,去年10月事件遭揭發後立即被革職,現從事保險財務,收入大不如前。裁判官指被告毫無悔意,身為上司非禮年僅18歲的女下屬,性質嚴重,並即時判囚3個月。被告後來表示會提出上訴因此獲釋,毋須即時收監。

根據控方所指,事主是高級文憑學生,去年9月到涉案餐廳實習,並結職時任上司被告。被告曾多次未經對方同意下「唧」事主的腰,事主一直啞忍。直至9月28日,事主在茶水間休息時遭被告從後熊抱事主的腰,然後雙手向上掃觸及胸部。不久後,被告再拍打事主胸部,事主反抗,被告則「轉移目標」非禮事主的臀部。

裁判官認為事主作供時誠實可信,推翻辯方所指,事主從不抗拒遭被告非禮的說法。被告曾供稱事主曾拍被告心口,又故意挨去被告以示好感。被告曾憶述事主對他說:「我想食芝士蛋糕,最多我今晚聽你話。」

記者 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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