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灣紅酒公司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董事被判監2年 2019-05-28 19:52 海關接獲舉報。資料圖片 海關宣布,一間紅酒公司及其董事因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紅酒作售賣用途,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該名董事被判監禁2個月,緩刑3年,而紅酒公司則被判罰款5萬元,並向受害人賠償24.7萬元。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一間位於九龍灣的紅酒公司銷售懷疑附有虛假聲稱的紅酒。經相關生產商核實後,證實涉案紅酒並非該品牌的產品。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巨蛇藏車底 網民拍片提車主:good luck bro! 下一篇 【涉倫敦金騙案】8內地男被騙逾千萬人仔 事主曾登門追討反遭大漢襲擊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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