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分3案起訴3人 涉串謀提供及接受非法回佣逾90萬

2019-05-28 17:57

廉政公署今日分三宗案件起訴一名凍肉供應商營運者、一名中式餐廳主管及一名酒店主管,控告他們涉嫌就向食肆供應食品分別串謀提供及接受非法回佣或「茶錢」共逾90萬元。

在首宗案件,張志超,46歲,張深記營運者,被控4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張志超將於星期四(3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在另一宗案件,陳生濱,50歲,南海一號主管,被控兩項作為代理人而串謀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陳生濱將於星期四(3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在餘下一宗案件,陳朝暉,51歲,海景嘉福主管,被控一項作為代理人而串謀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陳朝暉將於星期四(3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陳朝暉於案發時是海景嘉福燒味部主管。他負責預備燒味菜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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