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永業案】馮強調絕無出賣政府機密資料 否認收51萬作「甜頭」
2019-05-28 10:26
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涉貪瀆職案,馮永業今繼續自辯稱,他於05年5月25日才知道陳婉玉是港聯直升機(香港)的董事。但他在知悉陳身分之前,早已處理一系列航權的安排。
涉及直升機往來香港和澳門的航權申請,謝天賜早在03年11月作出申請。而有關申請是他下屬助理秘書長向他建議批准。辯方資深大狀謝華淵指,涉及03年11月定翼機去深圳和廣州定翼機航權分配,以及04年8月的港聯直升機申請擴展直升機服務至珠三角州,和05年3月分配定翼機去杭州、重慶、南京和寧波期間,他對陳的身分只是公司做會計。
馮指直至05年5月25日他收到由陳婉玉簽署的港聯要求西九龍直升機坪減租信時、才知悉陳在公司是董事身分,他當時感到很奇怪,為何陳一直沒有披露。
後來他亦收到通知陳成為港聯直升機(香港)的行政總裁,他約於05年6、7 月期間,開始考慮離開政府,「雖然當時我和陳沒有涉及公務,我亦不覺得有問題、但為了家庭、我不能公開二人的關係」。但他都找一些獵頭公司覓工、直至2006年初找到香港生產局的行政總裁職位、他便向政府辭職。
辯方向法庭展示兩封由國泰航空發出的感謝信,均致謝局方,點名馮永業協助開發北京的航權。馮確認兩封答謝信。
馮強調他絕對無出賣香港政府的機密資料、絶對無利用和陳的關係、而收取對方51萬臨時按金、而濫用其公務職權、協助港聯直升機業務。馮亦否認收51萬作為「甜頭」
馮續強調他從沒有如謝天𧶽證供所說,曾給予一分顧問專家名單給陳婉玉。
記者:徐曉伊
建立時間:09:49
更新時間: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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