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誤殺院友】中度智障男被裁定推撞院友致其死 案件押下月處理

2019-05-27 13:30

法官將案押後至下月26日再決定處置方式,期間將索取2份被告的醫療報告。 資料圖片
法官將案押後至下月26日再決定處置方式,期間將索取2份被告的醫療報告。 資料圖片

患有中度智障的33歲男子涉嫌於2016年,在其入住的院舍內推跌一名男院友,對方頭部受創死亡。男子原被控一項誤殺罪,因他不適宜答辯和無力面對審訊,案件交由陪審團作出事實裁斷。7人陪審團今早退庭1小時半後,一致裁定被告推撞死者導致其死亡。法官將案押後至下月26日再決定處置方式,期間將索取2份被告的醫療報告。

根據承認事實,被告石嘉俊天生已確診有智力障礙,智商僅如6至9歲的小童,無法向法律代表提供任何指示;案中死者姓萬,終年31歲。

案發於2016年11月22日晚上,被告在長沙灣明愛樂欣軒展能中心暨嚴重弱智人士宿舍內,推撞死者致其頭部受傷。死者被送往瑪嘉烈醫院治理後2日不治。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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