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精神病患者涉誤殺院友案 控方庭上播「天眼」片
2019-05-16 17:05
智障精神病男患者涉於2016年11月推撞同住在成人精神科的男病人,以致其頭部受傷,送往瑪嘉烈醫院治理後證實不治。獲免出庭並現正留院的院友原被控一項誤殺罪,4女3男的陪審團裁定被告無能力受審及不適宜進行答辯,案件將由陪審團裁定被告曾否作出推撞行為以致他人死亡。
控方開案指,33歲被告石嘉俊與死者同住於長沙灣明愛樂欣軒展能中心暨嚴重弱智人士宿舍,病人均由數名護理人員看管照料。職員在涉案時間聽到一聲巨響後,發現頭部流血的死者倒地,死者被送往瑪嘉烈醫院治理2天後證實不治,死因則為倒地引致的頭部重創,閉路電視片段拍下被告曾推向死者。
根據承認事實,被告石嘉俊天生已確診有智力障礙,現智商僅如6至9歲的孩童,沒有自理能力。由於被告智力有缺憾,無法向法律代表提供任何指示。案中死者姓萬,終年31歲。
從控方提供的閉路電視片段可見,2016年11月22日晚上被告、死者和其他院友等十多人在院舍的公共空間踱步或休息。其中一名院友曾靠近另一人,職員見狀立即上前阻止。被告與死者不約而同地行到牆角,未幾被告便「拉弓」。但牆角正是鏡頭的「死角位」,閉路電視並沒有拍下死者倒地一刻。意外發生後職員上前拉開被告,多人湧到牆角位圍觀。救護員意外發生後約15分鐘後營救。
法庭記者:劉曉曦 蕭文軒
建立時間:1333
更新時間: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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