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永業案】港聯航空偷步分配航權 馮上司李淑儀指罕見

2019-05-24 11:26

馮永業(小圖)與李淑儀今日先後到庭。
馮永業(小圖)與李淑儀今日先後到庭。

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涉貪瀆職案,其上司,即時任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常任秘書長李淑儀今日作供稱,她於74年6月加入政府工作,02年中至06年4月期間,遇上唯一一次由馮永業負責的港聯航空未正式申請前已進行模擬指定及分配航權程序(mock allocation exercise),李指此情況屬罕見,事前未獲通知。

李淑儀稱她上任後已發出內部禁令,禁止所有同事接受航空公司upgrade(升級)服務。作為公務員無論低級或高級都要廉潔正直、不偏不倚,不能偏袒任何一個商業集團或朋友。

至於公務員必須就利益衝突作出申報,尤其副秘書長以上職級,每年都要申報名下資產資料,期間若有改變都應申報。遇上任何表面,或實際的利益衝突都應申報。她相信以馮永業的資歷,都應清楚知道申報利益的重要性。

李表明如她知道有下屬在公務上涉及私下的錢銀瓜葛,或私下交往,她會立即通知公務員事務局調走有關同事。

李強調,由於航空公司競爭激烈,通常在批出航權時,總有不獲批的航空公司作出投訴,所以同事在批航權或分配時必定以書面形式詳細列出原因,以備日後有公司投訴之用。

她續指,分配航權非常敏感及重要,所以下令同事在過程中必須保密,直至敲定結果後才能通知獲得航權的公司。

法庭記者:徐曉伊

馮永業(左)與上司李淑儀(攝於2004年)。資料圖片
馮永業(左)與上司李淑儀(攝於2004年)。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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