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五旬女欲將遺產留兩愛犬 因無法可依被拒
2019-05-21 21:03
在湖北宜昌市,一名58歲女子因為單身、獨居、年齡大和身體不適等諸多原因,從而想訂立遺囑將遺產留給兩隻愛犬。她到三峽公證處諮詢辦理相關事宜時,卻被職員告知無法可依,他們愛莫能助。
該名女子住在中心城區,有一間逾600尺的房屋。其父母已經去世多年,沒有兄弟姐妹,也一直單身,無兒無女,平日就和所養的貴婦犬和拉布拉多犬相依為命。她因為覺得自己身體不好,想訂立一份遺囑,等將來去世後,就委託別人把現在住的房子賣掉,將錢給兩隻狗繼承。
為此,近日她到三峽公證處詢問辦理相關贈與的事項。一名公證員表示,他從事公證幾十年,仍是第一次遇到把遺產贈給狗的訴求。於是,他向省內的公證部門諮詢問類似事情該如何辦理。
據了解,目前,湖北省還沒有一例將遺產贈給動植物的案例。三峽公證處的主任嚴繼寧表示,在中國的《繼承法》裡,繼承人是以人為主體的,狗作為動物,無法作為繼承的主體。
湖北民基律師事務所的主任殷書國律師表示,這涉及到一個法律體系的問題。根據不同民族資產的傳遞習慣,有些西方國家的植物、動物可以通過其他機構接受遺產,但在中國不行。理論上,女子可以通過具有法人資質的第三方機構,簽訂一個財產的贈與管理和使用,來完成意願,但現實中,不一定有人願意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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